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市监竞争函【2019】295号}文件,关于征求《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督导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相关要求,对参加2019北京国际美博会(夏季)展会(2019年7月29-31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的展商做出如下要求。
正告贵处: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市监竞争函【2019】295号}文件,关于征求《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督导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相关要求,对参加2019北京国际美博会(夏季)展会(2019年7月29-31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的展商做出如下要求:
一、参展展商企业保证证、照、手续齐全;
二、参展展商企业保证提供主办单位要求的合格手续,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展会合同、参展承诺书、展商报到通知书和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三、参展商现场展示产品或技术需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针对此次保健品整治行动,以下六个方面将成为检查重点:
1、虚假宣传行为;2、违法会销行为;3、保健食品违法广告;4、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隐患;5、同品种不同批次出现不合格保健品;6、违规直销和网络销售行为
重点打击10种违法行为有:
一是虚假宣传行为;二是违法会销行为;三是组织虚假宣传、虚假交易行为;四是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五是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标注错误及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六是以“保健”为名开展的违法违规行为;七是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八是故意拖延或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九是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
四、本公告须由贵处负责人签收且传达所有参展人员悉知,并签章回传至主办单位。
以下为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