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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肥仪包治百病?一商家虚假宣传被罚4.8万元

2019年9月2日 搜瘦网

摘要

《每天坚持用2个小时,包治百病,减肥仪这么神?》海口市场监管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商家虚假宣传被罚4.8万元

《每天坚持用2个小时,包治百病,减肥仪这么神?》海口市场监管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商家虚假宣传被罚4.8万元




  2019年“3·15”期间,海口市场监管部门突击检查丽某健健身器材经销部,该商家在组织老人体验减肥仪时,宣称减肥仪能治疗血栓等各种疾病。近日,海口市场监管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商家虚假宣传,罚款4.8万元。

  事件回放 商家称使用减肥仪能治百病

  2019年3月份,海口一市民反映,位于海口市海甸二西路海甸商业中心的丽某健健身器材经销部,组织老人前去体验减肥仪,宣称使用该产品后,体内的毒素就会随尿液排出来。消费者可花费900元/月购买VIP体验,但限购2个月; 2个月后如想购买产品,原价16900元,前20名可优惠5000元。

  随后,记者以消费者名义前往暗中调查,商家警惕性非常高,场所门口有工作人员询问登记,外来人员不能随便进入。记者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假扮顾客,试图进场,可在门口就被工作人员拦下,被告知体验者全部是女性,男士不能进入。

  投诉人员配合取证,将拍到的录像交给市场监管部门。视频中,商家先让老人喝大量的水,然后体验减肥仪,再让老人排尿,并告诉老人,尿液中的小颗粒是血栓。随后介绍血栓的危害,让老人坚持使用减肥仪,告诉老人减肥仪能够治疗百病,现在可购买。

  当天查处过程中,商家负责人表示,他没有行医资格,单凭眼睛看出尿里有血栓。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以丽某健健身器材经销部在宣传该产品时,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介入调查。

  处罚决定 商家诱导消费者被罚款4.8万

  3月1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对丽某健健身器材经销部在开展促销活动中,涉嫌对所提供的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立案调查。

  根据消费者投诉内容及进行询问(调查)查实,2019年3月14日,消费者陪同家人(已参加过产品免费体验的家人),一同来到该商家设立的免费体验开班宣讲场所,进入后发现在该场所体验的人员均是女性老年人。商家工作人员把产品品名为“丽某健减肥仪”的设备让老年人进行免费体验,实际该产品全名为“多功能美体减肥仪”,但被工作人员宣传成可以调理身体达到治疗疾病的专业仪器。其工作人员还提取体验者的尿液,送由所谓“专业人士”进行检验分析后,宣称“多功能美体减肥仪”可以净化血液,达到排毒效果,最终达到推销其产品的目的。

  经查明,丽某健健身器材经销部于2019年2月初至2019年3月14日间,在场所开展“多功能美体减肥仪”免费体验的促销活动,组织人前来体验。在体验活动中,商家通过开班授课的形式,由工作人员作夸大虚假宣传,对消费者进行诱导,最后达到商家促销产品目的。

  另查明,丽某健健身器材经销部在开展产品“免费体验”的促销活动中,实际上是以“开班授课”的形式,采取会员制的方式逐级利诱,再通过其工作人员以夸大、虚假(表示功效、安全性、保证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断言,向对老年人进行诱导,足以造成一般老年妇女误以为其体验的产品,是可以调理身体达到治疗疾病的专业仪器。从而诱惑老年人入会购买其产品,最终造成消费者合法利益的损害。

  海口市场监管部门认为,丽某健健身器材经销部以产品“免费体验”为名,实以虚假的、夸大的、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对消费者进行诱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所列行为,属违法行为。遂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罚款4.8万元。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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