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生活,更精彩!”| 关于我们 登陆| 注册

名人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严查普通食品宣传功效!4-11月总局开展广告监管专项行动

搜瘦

摘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自2024年4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





庶正观点

政府干预的出发点是纠正市场失灵!我国营养健康市场长期徘徊在失灵临界点两侧,因此严格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要之举!

 

随着消费者健康意识的加强,对健康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但不少不良商家为了能够获取更多利益,快速销售产品,在推广宣传时,宣称保健食品、普通产品等具有治疗功效的问题时有发生,对公众身体健康安全带来隐患。

4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自2024年4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


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大广告监管力度。2023年共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4.76万件,罚没4.66亿元,有力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为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反映最集中的医疗、药品、食品等民生领域广告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良好消费环境。


据庶正康讯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中,有两点值得大家关注:
  • 从严查处“神医”“神药”广告严惩借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严厉整治在广告中冒充专家或者名医开展宣传、未经审核发布相关广告等违法行为。

  • 强化食品广告的监管,严防保健食品疗效化和普通食品功效化宣传。依法查处宣称事项与事实不符或者违反有关标准要求的食品广告。


一直以来,各地监管部门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普通食品等重点民生领域保持着高压整治态势,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4月8日,总局召开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以“护民生”为中心,突出“保安全”和“反欺诈”两个主。在“反欺诈”方面, 将重点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案件

2023年5月1日,修订后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办法》第八条特别提出,禁止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2023年5月29日,市场总局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强调保健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广告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具有保健功能
相信在政府的引导下,行业能在健康的氛围下向着有序、理性的方向发展。

以下是专项行动全文

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

#01-


一是保持对医疗美容广告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严格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行为,严厉打击未经广告审查发布医疗美容广告以及制造容貌焦虑、夸大医美功效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平台、直播间以及美妆类主播、达人在直播营销中发布违法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

#02-


二是从严查处“神医”“神药”广告严惩借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严厉整治在广告中冒充专家或者名医开展宣传、未经审核发布相关广告等违法行为。

#03-


三是强化食品广告的监管,严防保健食品疗效化和普通食品功效化宣传。依法查处宣称事项与事实不符或者违反有关标准要求的食品广告

#04-


四是依法查处近视防控类产品虚假违法广告,持续整治混淆真性与假性近视,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表述误导消费者的广告。从严处置伪造统计数据或者科学实验数据宣传近视防控效果等虚假违法广告。

#05-


五是加强化妆品、消毒产品等日化商品广告监管,大力整治在广告中明示或者暗示化妆品、消毒产品具有医疗作用的违法行为,严查以“修复龋齿”“抗幽门螺旋杆菌”等为噱头对牙膏产品进行营销炒作。

#06-


六是切实规范各类培训广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双减”文件要求,持续做好对校外培训广告的清理工作,依法打击制造升学焦虑、假冒“名校”“名师”等违法广告行为。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广告的监管力度,从严整治“快速取证”“包过”等广告乱象。

本文内容来庶正康讯



本文用于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对本文文字、图片版权有疑问

请联系18911843227

我们尽快删除,谢谢~

商务合作:18911843227(同微信号)


756
文章评论()

七日热门

1

人物传记 | 盛杰:他与行业22年

2

CIACO 2025国际肥胖病学术论坛⎜体重管理时代对话

3

体重管理师培训基地再添新力,共筑行业新篇章

4

专家提醒:腹型肥胖将致糖尿病风险增加6-20倍

5

@全国减肥企业/品牌,2024年度优选已启动!

6

权威《指南》发布:肥胖症诊疗步入多学科协作新模式

版权所有© 2005~2024 搜瘦网 SooSou.com 投稿邮箱:3603696317@qq.com
京ICP备10020973号-10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8193号 京ICP备10020973号-10